• 漁電共生會不會影響原有養殖戶?
  • 水產養殖結合綠能設施容許核准以及漁電共生後續查核皆須具有養殖之事實,業者申請時必須取得原養殖戶同意,可採用公版契約約定原養殖戶有優先承租之權利。
  • 室外養殖池得否申請室內養殖型漁電共生?
  • 室外養殖池可改為室內養殖設施,須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進行兩階段容許申請,申請流程詳參本網站申請流程。
  • 如何查詢土地區位是否於先行區?
  • 可至本網站申請流程之「先行區地面型漁電共生 」應備文件下載公告或至「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網站之區位查詢系統查詢(https://www.sfea.org.tw/Map)。
  • 養殖事實認定方式?
  • 依農委會農漁字第1101346676號函釋: 將以其漁產物具產銷履歷(或ASC等國際相關認驗證)、購買魚苗及飼料單據、放養量申報及魚貨交易等文件作為判斷養殖經營事實之參據項目,並依申請農業容許之養殖經營計畫書內放養量為基準,請漁民落實每年放養量申報,作為地方政府如許審查依據。 至於營運期間,除發生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事實外,若未依經營計畫書辦理或未落實放養申報,將以所提經營養殖物種於漁業統計年報近3年產量平均7成做為養殖經營事實之判定。 另在20年期間,擬變更養殖物種,可向地方農業主管機關申請變更養殖經營計畫。
  • 漁電共生案件申請書件受理機關?
  • 1. 地面型專區專案計畫建議書:本府農業局; 2. 地面型綠能設施容許:各區公所; 3. 屋頂型兩階段容許:各區公所。一公頃以下由區公所受理、審查、核准;一公頃以上由區公所函轉本府農業局審查。
  • 先行區綠能容許申請流程與非先行區之差異?
  • 1.室外養殖地面型倘於先行區範圍內,可直接申請綠能設施容許,無須再經中央專區核定; 2.室內養殖屋頂型無論是否位於先行區,皆須依兩階段取得容許,參見本網站申請流程。
  • 漁電共生是否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 1、室內養殖屋頂型有《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7條各款情形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2、室外養殖地面型: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9條第 1項第 7 款及第 3 項,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位於重要濕地且開發行為屬利用再生能源之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達二千瓩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 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同意備案,是否須取得綠能容許?
  • 依《再生能源設置管理辦法》附件一第三點第7項區分如下: 1.屋頂型:在設備登記前取得即可設置於建物,且屬該辦法第二十八條所定情形者,應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文件,並於申請設備登記時檢附綠能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文件,第一階段容許即可申請同意備案。

    2.地面、水面型:申請同意備案前須取得綠能容許設置於地面或水面者,且屬該辦法第二十九條或第三十條所定情形者,應檢附綠能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文件。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於該辦法第二十九條所定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區位範圍者,應另檢附電業登記規則第三條所定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環境與社會檢核相關證明文件及其設置場址內之養殖戶同意證明文件,須取得容許再申請同意備案。
  • 合法用水證明為何?
  • 合法用水證明包含水權狀、臨時水權狀、引海水非動力設施養殖漁塭用水利建造物許可書、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公告、自來水證明等足證明合法用水之文件 。
  • 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的機制與申請流程?
  • 可參閱以下資訊 1、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網(https://www.sfea.org.tw/Index) 2、經濟部能源局【首頁 > 施政主題 > 再生能源 > 漁電共生推動策略】(https://www.moeaboe.gov.tw/ECW/populace/content/SubMenu.aspx?menu_id=13166) ‧ 漁電共生先行區環社檢核審查會議運作機制及建議審查原則 ‧ 漁電共生環境與社會檢核議題辨認操作手冊 ‧ 漁電共生非先行區環境與社會檢核因應對策指引(111年5月2日修正版)
  • 什麼是漁電共生先行區環境與社會友善措施?
  • 依據經濟部能源局之漁電共生推動策略《漁電共生先行區環境與社會友善措施自評表》 一、環境與社會友善措施精神: (1) 確保養殖為本,綠能環境共榮:於光電開發各階段,盡可能降低對養殖作業、生態系服務與生物多樣性之侵 擾,甚或提升養殖與環境效益,養殖、光電與環境共生,促進土地複合利用發揮多元價值。 (2) 重視在地參與,落實資訊公開:以焦點訪談、公開意見徵詢會議等方式,於光電開發各階段,充分與在地社 群溝通對話,並落實資訊公開。 二、環境與社會友善措施各階段重點: (1) 設計階段:考量養殖為本,確保對環境生態的最小擾動,並強調場址原貌之可復原性及提升養殖與環境效益 之規劃。 (2) 施工階段:宜考量對生態環境與養殖效益影響最小的施工方式與工期,並應充分告知周遭居民施工資訊。 (3) 營運階段(含除役):避免使用化學藥劑等,以維護養殖效益與環境;除役時以回復環境原貌為目標。
  • 如何查詢區為是否位於海管範圍或需要申請特定區位範圍?
  • 請至內政部營建署之海岸地區管理資訊網(https://eland.cpami.gov.tw/CAMN/Web_GIS);欲查詢申特地區位許可範圍請參照內政部營建署之已公告特定區位範圍(https://www.cpami.gov.tw/%E6%9C%80%E6%96%B0%E6%B6%88%E6%81%AF/%E6%A5%AD%E5%8B%99%E6%96%B0%E8%A8%8A/28611-%E5%85%AD%E3%80%81%E7%89%B9%E5%AE%9A%E5%8D%80%E4%BD%8D%E7%AF%84%E5%9C%8D.html)
  • 漁電共生有哪些類型呢?
  • 漁電共生設置類型 (一)地面型:立柱型、浮筏型、塭堤型 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9條》面積上限綠能設施配置總面積(包括其他用地設施等)不得超過土地面積的40%。 專區:中央能源主管機關、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或國營事業所定推動農業經結合綠能之專案計畫範圍內並符合其計畫措施;先行區: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旅能之區位範圍。 (二)室內型 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8條》本辦法附表所定之各類農業設施,除申請基準或條件規定不得附屬設置綠能設施者外,得在不影響農業設施 用途及結合農業經營;使用之前提下,依第四條規定,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設 置屋頂型綠能設施。 可申請用地:農牧用地、養殖用地、特定農業區內農牧用地以室內循環水養殖設施經主管機關核准者。 可申請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屬建築物型態者(防風(寒)、防疫型簡易養殖設施除外),實務上多以室內養殖設施申請。
  • 漁電共生可申請之用地類別?
  • 參見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條所定義農業用地之範圍,及附表四臚列各設施可申請用地別。
  • 漁電共生是否有面積限制?
  • 1.先行區:無面積限制,光電遮蔽率40%。 2.非先行區室外養殖地面型:10公頃以上,且魚塭占比60%,光電遮蔽率40%。 3.屋頂型:在不影響農業設施用途及結合農業經營使用之前提下,非都市土地室內水產養殖生產設施不得逾坐落土地面積80%;都市計畫區不得逾坐落土地面積60%,綠能設施均得設置屋頂面積100%。
  • 共有土地持分者,是否能將其持分部分提出申請?
  • 依「申請農業用地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以下稱容許辦法)規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應檢附全數土地所有權人使用同意書。另申請太陽光電程序,依規定應檢附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使用證明文件正本,如為持分或共有時,亦應取得所有持分或共有人之同意。
  • 太陽能板會造成汙染嗎?有其他危害嗎?
  • 太陽能板主要主要材料為矽,並無毒性,模組外部以玻璃及鋁框緊密封裝,不會溶解或滲出造成汙染。發電過程不會產生廢氣、廢水、噪音等,整體設備磁場強度相當於一般家用電器,運轉時無危害之虞。
  • 設置於水面上的浮台型太陽能板是否會影響水質?
  • 水面浮台型太陽光電設備主要是將太陽能板結合浮筒鋪設在水面上,僅浮筒會直接接觸水體,浮筒之材質為高密度聚乙烯(HDPE),具耐酸鹼抗溶出特性,同為日本、韓國、英國等國家採用,無汙染水質案例。
  • 太陽能板如何清洗?
  • 太陽光電之鋪設多有傾斜角設計,可透過雨水自然沖刷,清除落塵落葉、鳥蟲排遺等附著物;由於外層為玻璃,人工清潔可採用長桿拖把或清水沖洗即可,無需使用化學藥劑。
  • 廢棄或損壞之光電模組如何處理?
  • 太陽光電模組已有回收機制,現由經濟部收取回收費用,環保署建立後端處理機制。回收太陽光電板四步驟: 1.問-撥打【廢太陽能板回收服務管理專線電話】03-8520009 2.集-拆除收集廢棄太陽光電板 3.填-上網填寫登錄排出資訊 【廢太陽能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https://pvis.epa.gov.tw/ 4.收-等候通知清運業者聯繫收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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